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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为鉴

珠海纪委通报三起“不作为”、“慢作为” 典型案例

    发布时间: 2016-09-12

来源:南方日报
 

    今年以来,珠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委和市委关于整治“为官不为”决策部署,重拳整治“不作为”、“慢作为”问题,取得较好成效。为严明纪律规矩,加强教育警示,现将近期珠海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:

    一:高新区永丰社区党支部书记、居委会主任谢建伟“不作为”问题 

2016年4月,高新区永丰社区党支部书记、居委会主任谢建伟发现部分村民在清理补偿地块上违规抢种苗木后,没有召开支部会议部署劝阻、制止抢种行为,也未向镇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抢种苗木情况,导致辖区新围、罗村、幸村等出现大面积违规抢种苗木现象。2016年5月,谢建伟被通报批评。

    二:斗门区斗门镇经管站站长张务廉“不作为”问题 

斗门镇经管站站长、农财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务廉,不认真履行职责,未能及时发现农财中心出纳员赵某某在办理收付业务中,重复支付小赤坎村年终分配款和春节慰问金的问题。2016年7月,张务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    三:香洲区南屏镇执法中队黄伟锋夜班执法工作“慢作为”问题 

2015年12月,南屏镇执法中队执法队员黄伟锋在夜班执法工作中,作为负责人责任心不强,在有重要市容保障任务且在上级部署加强市容巡查的情况下,未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,导致华发商都一带执法管理缺位,主干道市容环境受到影响。黄伟锋被通报批评。

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按照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要求,认真遵守各项工作纪律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自觉担当职责使命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于职守、敢于担当,坚决纠正“为官不为”问题。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“为官不为”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,以及发现后不报告、不处理的,也要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对“为官不为”问题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形成持续震慑。(廉洁珠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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